安徽省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評審結果公示
按照《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》(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)和《雷電防護檢測資質評審細則》(氣發(fā)〔2016〕29號文)要求,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評審委員會于1月中旬組織召開了資質評審會。經我局審查,現(xiàn)將評審結果公示如下:
擬認定合肥國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、安徽省建筑工程質量第二監(jiān)督檢測站、安徽中安檢測中心有限公司、安徽省建筑工程質量監(jiān)督檢測站、安徽祥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淮北大自然工程檢測有限公司、銅陵百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、蕪湖市建昌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、黃山市科元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、黃山天銳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等10家單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乙級資質。
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本次公布結果有異議的,可以書面向我局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。個人提出異議的,應當在書面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;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,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。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聯(lián)系方式。凡匿名異議和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。
通訊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16號(230031)
聯(lián)系單位:安徽省氣象局政策法規(guī)處
安徽省氣象局
2018年1月30日